关于严肃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3-19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严肃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我校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,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、风清气正,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 压实主体责任

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,切实增强严肃录取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各招生学院(中心)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(组长由院长担任)和监督小组(组长由书记担任),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过程进行全面监督,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序、公平公正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作为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要切实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能,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发挥好头雁作用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,营造风清气正的录取工作环境。

二、严守廉洁纪律

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21]2号)精神和教育部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,严格按照《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》规定的程序、要求,严密组织,严格管理,切实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,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。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命题人员、复试专家,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和泄露试题有关内容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保密规定,服从组织管理,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复试任务。面试专家要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的评价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,有教职员工亲属参加复试或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,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。

在复试录取工作中,任何人不得接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和礼品、礼金,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复试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的各种活动,严禁替人打招呼、说情,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,严禁干扰复试录取工作。

三、严肃责任追究

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,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收到信访举报坚持有信必核,有案必查,违纪必究。对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。对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人员,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;对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,而且还要追究领导责任。对涉嫌犯罪的,按照有关程序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312-5079650

监督举报邮箱:hdjw@hbu.cn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/监察专员办公室

2021318

©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/监察专员办公室版权所有  地址: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  办公电话:0312-5079547